为了完成复耕指标,河南获嘉县太山乡曹庄村对未成熟的小麦提前收割,6月4日,太山乡政府回应称,此事已由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对该乡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停职检查。
6月3日,中新网以《河南一县近百亩麦子“被成熟”为完成复耕指标》为题,对太山乡曹庄村小麦早收现象进行了报道。报道后,获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太山乡迅速查清事实,立即进行整改。
太山乡回应中称,此事件违反了上级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通过此次事件,该乡召开专题会议,在全乡范围内逐村进行一次排查整治,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加大宣传力度,对中央、省、市相关农田管理和土地政策法规等,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学习、教育,强化珍惜粮食观念,增强土地保护意识。由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对相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对分管领导副乡长杨公平诫勉谈话,对直接责任人经济办主任李振民停职检查。
该回应称,曹庄村老窑厂占地共计97.7亩,属于工矿建设用地。复耕前,可种植面积36.7亩,复耕后,可实现全部耕种。在复耕过程中,提前收割了20余亩小麦,乡里对种植户进行了经济补偿,目前,复耕土地已全部种上玉米。
记者注意到,太山乡回应中提前收割的小麦面积,与记者调查的面积不符,仅郭老汉种植的就有约50亩小麦被提前收割。
对此,记者将继续关注。(完)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