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明确纪委书记排名在副书记之后其他常委之前

2014年06月05日 19: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为促进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增强纪委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湖北省委明确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党委(党组)中的排位,不论资历先后,都排在副书记之后、其它常委(党组成员)之前。

  去年11月以来,湖北省委、省纪委把学习贯彻王岐山在湖北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宝贵机遇,全面加大了“三转”力度,取得了好的成效。

  把“转职能”作为核心内容,加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力度,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议事协调机构由197个精简到16个,精简率达到92%。组织机关各厅室对照“三定”方案逐条梳理,明确哪些职能和任务应该调整、精简或转移。

  把“转方式”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努力推进“三转”目标的实现。1至4月,全省立案同比上升52.8%,查处县处级干部和乡科级干部案件同比分别上升72.6%和84.2%。协调和督促相关主责部门针对省直机关作风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违规购买公务用车问题、机关干部多占住房问题等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共清理并纠正违规公务用车159辆,清理腾退多占住房864套,查处违纪资金1.3亿元。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明察暗访累计发现问题3179个,处理422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0人。

  同时,在第一轮内设机构调整工作中,湖北省纪委机关调整合并了4个内设室,案件检查室由原来的5个增加到7个,机关负责案件查处工作的行政编制占机关总数的62%。

  此外,为促进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增强纪委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湖北省委制定了《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序及分工意见》,明确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党委(党组)中的排位,不论资历先后,都排在副书记之后、其它常委(党组成员)之前;同时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司其职,不参与所在地方、单位其它业务分工,不临时主持单位工作。

  湖北省纪委还加强对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省直派驻机构推进“三转”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促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思想上主动跟进、行动上积极响应、方式上大胆创新。目前,全省17个市(州)纪委完成了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和第一轮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县(市、区)纪委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正在抓紧推进。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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