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个省级纪委改革方案获批复 均设纪检监察室

2014年06月13日 08:36   来源:京华时报   

  原标题:省级纪委增加纪检监察室数量

  京华时报讯 (记者孙乾)昨天,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截至5月18日,全国31个省(区、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均获中央纪委批复。目前,北京、河北等10个省(区、市)纪委都已调整到位并开始运转。在调整中,各地纪委不约而同地增强了执纪监督部门人员,并增加纪检监察室。

  今年3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情况公布,这是十八大以来的第二次调整。两轮调整后,共增加4个纪检监察室、1个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并组建了组织部和宣传部。同时还取消了125个议事协调机构中的111个。将更多力量配置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

  中纪委大刀阔斧的系列举措,加快了省级纪委自我改革的步伐。中央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后2个月内,31个省(区、市)纪委内设机构正式调整方案全部上报。

  据了解,各省(区、市)纪委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全国省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总数由4619个精简到509个。此外,各地纪检机关还清晰界定内设机构职责权限,既考虑相互监督制约,又避免职能交叉。从31个省份调整方案来看,最大的共同点是增加纪检监察室。机构调整后,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中纪检监察室多数为7至8个,河南省纪委最多,达到了11个。

  此外,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等其他执纪监督部门人员力量亦有所增强。根据方案,此轮调整到位后,全国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中执纪监督人员占总编制比例平均达到57.6%,河南省纪委近70%。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机构改革,各省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增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以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防“灯下黑”。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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