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月开始,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者,可定期提取公积金。这是14日举行的湖北省第二次公积金宣传日咨询现场传出的消息,旨在满足低收入职工基本住房需求。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说,从7月1日起,单身职工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以计算住房公积金缴交额的工资为准),或双职工月收入在3800元以下,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以后也不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不限定用途提取公积金账户内资金。提取次数原则上一年一次,可提取个人账户内全部或部分余额。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