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低收入者首次提取公积金可不限用途

2014年06月16日 17:06   来源:郑州晚报    廖君

  从下月开始,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者,可定期提取公积金。这是14日举行的湖北省第二次公积金宣传日咨询现场传出的消息,旨在满足低收入职工基本住房需求。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说,从7月1日起,单身职工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以计算住房公积金缴交额的工资为准),或双职工月收入在3800元以下,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以后也不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不限定用途提取公积金账户内资金。提取次数原则上一年一次,可提取个人账户内全部或部分余额。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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