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多地未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 要求月底前完成

2014年06月16日 21:53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何佳媛

  省环保厅昨日通报了从去年7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年”活动的阶段性情况。其中,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的规定完成时限为今年3月底前,除福州市、漳州市、三明市已正式印发外,其他设区市均未按时完成编制或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福州市有1家未备案,为位于闽侯县的福建优康种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据悉,截至6月5日,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除宁德市已正式印发外,其余设区市均未完成编制、修订或者印发。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除厦门市、泉州市、宁德市、三明市已正式印发外,其余设区市均未完成编制或者印发。

  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除厦门市环保局正在修订外,其余设区市已备案。

  省环保厅表示,南平市的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完成编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率均为全省最低。

  截至5月30日,省内应于5月15日前完成预案编制的317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仍有55家未备案,356家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中,仍有74家未备案,其中福州100%完成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中,有69家企业未完成预案编制工作,有52家企业至今未通过专家评估或未按专家要求完成修改。

  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明确预案编制时限,督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在6月30日前完成预案编制、修订、评估和备案工作,对未按要求完成编制、备案工作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于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部门、水源地和大气重污染预案编制、修订、评估和备案工作。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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