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保障性住房覆盖率持续提升 2015年将超20%

2014年06月17日 10:37   来源:安徽日报   吴量亮

  记者6月16日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去年底,全省累计有125万户城镇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其中54万户通过配租、配售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方式享受了住房保障,71万户通过棚户区改造改善了住房条件。全省保障性住房覆盖率由“十一五”末的5.6%提高到去年的18.55%。

  近年来,我省一直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强力推进,建设规模不断扩大。 2008年至2013年,全省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共计178.5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82.7万套、棚户区改造住房95.8万套,基本建成103.7万套,竣工65.3万套。各地在发挥政府政策支持、组织协调、监督管理作用的同时,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积极通过“代建制”“配建制”和“捆绑改造”等方式筹措房源,引导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顺利推进。

  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拓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各地逐步放宽申请条件,保障对象由低保家庭稳步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扩展。城市棚户区改造逐步由集中成片向其他棚户区、城中村扩展,保障范围由城市、县城向建制镇延伸。

  去年,省政府以规章形式颁布了《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租补分离、分档补贴,四权分离、公开透明,先租后售、租售并举”等一整套建设运营管理机制,为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根据我省“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目标,到2015年,全省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将超过20%,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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