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因其缴存覆盖面、提取门槛等问题,民众要求修改完善的呼声越来越高。事实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修改已历时数年,至今仍未完成草案稿。专家透露,目前住建部正研究公积金改革,“相关条例修改缓慢源于利益博弈。”(6月18日《新京报》)
设立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是让普通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至今,公积金制度已经走过了10多年路程。在这期间,国内发生了太多的变化,原有的公积金制度却未能与时俱进,修改完善,顺乎民意。2011年,住建部就提出修改住房公积金条例,并提出了时间节点,但于2012年和2013年两次“爽约”。公积金制度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修改拖了这么久,说不过去。
“相关条例修改缓慢源于利益博弈。”利益博弈是何意思?说白了,无非是既得利益阶层阻碍修改罢了。当前,有钱的单位多缴公积金,而这些单位的员工往往已有住房或改善住房的需求不高,他们得到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又比较多,成了变相的实物性补贴,他们当然不同意改变现行的规定。很多这类机构愿意把这笔钱留在账上,因为将其存商业银行有很大的利息收入。与此同时,没钱的单位怕增加自身经济负担而少缴或不缴公积金,侵害了中低收入阶层的利益。如今,房价高企,中低收入阶层因提取门槛过高,少有人能用公积金购房,只能到退休才提取,公积金已沦为“劫贫济富”的工具。公积金在银行里沉睡,产生的利息,是一笔糊涂账,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公积金所有权归个人,个人应该有一定的使用权。既然如此,不让中低收入阶层提取公积金补贴家用,无疑是对其经济利益的伤害。
显然,公积金条例修改是深化改革的一个具体体现,必然要维护广大中低收入阶层的利益,触及某些既得利益集团或阶层的“奶酪”。条例修改拖得越久,对某些既得利益集团或阶层越有利,对广大中低收入阶层越不利。主管部门再也不能优柔寡断、举棋不定了,公积金条例修改要提速,要向公众亮出时间表。
在现代社会,牵涉公众利益的决策须开门广纳民智,向公众问计。如果必要,不妨在国内开展讨论,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这也是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之必需,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如是,公积金条例修改何至于拖得这么久?如果是技术层面问题,群策群力,不难化解。至于所谓“利益博弈”,也不妨摆到桌面上,让公众看看都是些什么货色。若决策公开透明,某些既得利益集团或阶层不敢厚颜无耻地把它们的“奶酪”拿到桌面上讨价还价,一些牵涉公众利益的决策不可能成为“利益博弈”的“马拉松”式扯皮。无欲则刚,解决公积金条例修改久拖不决并不难,只要主持部门一碗水端平,坚持公平正义即可。近年来,国内一些城市放宽公积金提取政策,这对有关部门提速条例修改是耐人寻味的。
于文军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