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7月起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最高涨50元

2014年06月26日 09:46   来源:沈阳晚报    徐微微

  沈阳新下发的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今年低保标准和去年相比提高10%以上。6月25日,在沈阳市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陈连宽介绍了相关情况。

  低保金将月增25元至50元

  标准提高后,原来享受低保的人员,在家庭收入、财产和人员等情况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沈阳市9城区的城市低保对象低保金每人每月增加50元,农村低保对象低保金每人每月增加30元;4县(市)的城市对象低保金每人每月增加45元,农村低保对象低保金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对于家庭收入、财产和人员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低保家庭,需要重新核算家庭收入,重新计算低保金。

  低保对象增加1.83万人

  今年低保标准和去年相比提高10%以上,据测算,提标后,沈阳城乡低保对象增加1.05万户、1.83万人,月发放保障金额增加709万元,年发放保障金增加8508万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年发放保障金增加713.29万元。

  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也有提高

  沈阳市利用三年时间,投入资金2.4亿元,对原有的119所乡镇敬老院进行了调整改造。截止到目前,已有35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投入使用。一大批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告别了平房、土炕、旱厕的旧居,住进宽敞明亮、整洁干净的集休养、娱乐、健身、康复为一体的高标准的中心敬老院。此次提高标准后,9城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了61元,4县(市)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了56元,农村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的生活将得到极大的提高。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徐微微

  沈阳首次举行例行新闻发布

  6月25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了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沈阳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作例行发布。市委宣传部邀请了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等十余家市直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列席观摩。会后,辽宁大学、沈阳大学的专家对例行新闻发布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点评、指导。

  今年初以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全力推行“发布周”制度,确定每周三为新闻发布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全市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和民生工程,主动策划发布选题,适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市民关心的问题。

  截至目前,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已举行了37场新闻发布会,有96家(次)单位分别做了新闻发布,累计到会采访记者达1600余人次。此次例行记者会是沈阳市自2004年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以来首次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这对于沈阳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创新新闻发布方式、规范新闻发布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沈阳市已确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服务业委、市建委、市质监局、市中小企业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共11个市直部门为首批例行发布单位,从现在起将每季度分别进行例行发布。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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