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集中宣判236件毒品案 涉案毒品30余万克

2014年06月27日 11:36   来源:广西新闻网   潘晓明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毒品案件。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费文斌摄

  

    涉案罪犯因贩卖毒品海洛因数额巨大被判刑。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费文斌摄

  今年6月26日是第27个国际禁毒日。26日,广西新闻网记者从广西高级人民法院“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公开宣判毒品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依法严厉惩治毒品犯罪活动,自治区高级法院统一部署开展了集中公开宣判毒品案件专项行动,全区三级法院于6月23日至26日公开宣判毒品案件236件330人,涉案各类毒品共302687.395克。

  其中,自治区高院当天在全区各市公开宣判毒品案件36件70人,并组织辖区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命令对农某某、张某某等五名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执行了死刑。据悉,该专项行动是广西法院历年来对毒品案件最大规模的一次集中公开宣判,充分彰显了广西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法院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的决心和信心。

  近年来,全区各级法院面临的毒品案件审判工作形势严峻,审结生效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增长之势。仅2010年至2013年的三年间,全区法院审结生效毒品犯罪案件数就由2010年的2746件猛增到2013年的4753件,增长率达到了70.09%。从审结生效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发现,涉案毒品结构、比例发生变化,海洛因等传统毒品比例逐年下降,甲基苯丙胺等合成毒品的比例迅速上升,甚至在部分地区超过海洛因成为最主要的涉案毒品。一些氯胺酮、“摇头丸”、“麻古”等新类型合成毒品也来势汹汹。伴随着这些新型合成毒品所占涉案毒品比例的不断增长,走私、制造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呈现出高发态势。毒品犯罪的累犯、再犯比例居高,毒品犯罪的次生危害凸显,因吸毒诱发的犯罪频发。

  面对日益严峻的禁毒斗争形势,全区法院在各级党委、禁毒委的组织、领导下,坚定不移地执行严厉打击严重毒品犯罪方针,进一步加强对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指导,不断加大打击涉易制毒化学品犯罪的力度,对进一步遏制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从源头上控制毒品犯罪高发、多发。

(责任编辑:杨淼)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