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7月起出差伙食补助每天100元 超支自理

2014年06月27日 13:42   来源:三湘都市报   

  6月26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并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湖南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石建辉介绍,在具体开支标准的拟定上,重点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已出台的管理办法,综合考虑我省实际情况,如政府采购价、物价水平等标准以及周边省份的标准。

  “新制度明确要求从源头上规范公务支出行为和经费管理。实行公务活动事前审批,明确了一系列禁止性规定,实行预算源头控制,并严格费用报销管理。”石建辉说。

  【差旅费】

  伙食补助与市内交通费包干

  不凭票报销,超支自理

  新规:新修订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适当提高了差旅费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开支限额标准。

  标准:

  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100元,往青海、西藏、新疆三个省份出差,每人每天的标准为120元。

  住宿费:在省内出差,按每人每天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800元、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450元、其余人员330元的标准限额执行;在省外,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的标准仍然是每人每天800元,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根据地区的不同,标准在450-500元之间不等,其他人员的标准每人每天在310-350元之间不等。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包干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其他: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费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包干补助,不凭票报销。未按照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会议费】

  开支标准整体提高10%

  不得安排高档套房

  新规:根据新出台的《湖南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由分项核定改为综合定额,开支标准整体提高10%。

  标准:

  会议费:调整后,一类会议为每人每天540元、二类会议460元、三类会议400元。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的开支上限,各单位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会议天数:一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类会议除法定会议外,会期一般不得超过2天;三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各单位召开的本系统全省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

  相关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会议安排自助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分量,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不得安排宴请、组织会餐;会场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严禁配发高档文件袋或公文包。

  其他: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固定资产,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

  【培训费】

  省内每人每天400元

  严禁借培训公款旅游

  新规:新出台《湖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省直机关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培训对象及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销等项目报送至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

  标准:培训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省内培训费每人每天400元,省外培训费每人每天450元。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其他:明确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件等固定资产;严禁在培训费中列出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7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三湘华声全媒体 记者 侯小娟实习生 马国豪)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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