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快处"新规实施 交警用微信处理事故

2014年07月02日 11:18   来源:广西新闻网   

  核心提示

  昨日起,《南宁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凡是在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良庆区、江南区及邕宁区6个城区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无事故车辆以外财产损失、车辆可以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快处”机制。假如事故符合“快处”机制,当事车主未按‘快处’模式进行处理,并造成交通拥堵,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当事双方车主处以200元罚款。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了解到,当天南宁6城区发生的多起符合轻微交通事故,都实施了“快处”,南宁交警没有开罚单的理由。另外,南宁交警还用微信处理了1起轻微交通事故。

  首日盘点

  多起轻微事故 均获“快处”

  当天上午11时,南宁市安吉路吉运物流停车场旁,一辆小轿车与一辆重型半挂车发生碰刮。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一方打电话报警。交警一大队民警接警了解情况后,认为双方车辆损失小于5000元。而后,接警民警在电话里引导双方自行撤离现场,到北湖路登丰服务点进行快处快赔。

  下午3时28分,大学路广西民族大学门口前,一辆大货车与一辆小轿车碰刮,接警民警同样在电话里引导双方自行协商到快赔点进行快处,迅速撤离了事故现场。

  据南宁市公安局五大队透露,截至当天下午5时,该大队管理辖区内发生了十几起轻微交通事故以刮碰事故居多,均在交警的引导下完成了“快处”。随后,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了解到,南宁市6城区当天发生了多起轻微交通事故,当事车主均按要求进行了“快处”。

  对于有车主咨询对车辆损失判断不准,实际损失超过5000元怎么办?对此,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一位负责人答复说,轻微交通事故每方车辆损失定在5000元以内,这只是一个虚数。超出这一数目不多的话,保险公司仍旧会进行理赔。如果真的发生了严重判断失误,交警部门将会重新介入,对事故进行重新勘察,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特殊处理。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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