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血输入我身,你情溶入我心。”、“让血液把我们的心连接在一起。”、“献血,从我做起。”……目前我区以拉萨固定献血人群为例,虽然每年以百余人的速度增加,可仍时有患者反映就医期间存在用血困难的问题。承载着延续生命重担的血液如何才能不截流、不断流?面对缺血现象,我区将采取何种措施?
献血站
覆盖全区七地市
“2012年,自治区血液中心开始供应成分血,标志我区开始成分输血,最大限度利用血液,保障安全用血。截止2013年12月,拉萨市采血37353人次;林芝中心血站采血2238人次……”谈起我区采供血工作情况,自治区卫计委相关负责人称。
自治区血液中心于2001年开始建设,2005年6月14日正式运行以后,为拉萨市提供临床用血,在全区率先开展无偿献血工作,采供血量逐年增加,为提高拉萨市区各医院临床用血质量,保障血液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2007年7月,颁发执业许可证,正式开始对拉萨市区医疗机构供血。目前,献血站已经覆盖全区七地市,拉萨采血均由自治区血液中心负责,其他地区采血由当地血站负责,其他机构均不能采集血液。而截至目前,全区共有自治区血液中心、林芝地区中心血站、山南地区中心血站具有采供血许可证,日喀则地区中心血站和昌都地区中心血站已经初审,正在完善相关设备设施,准备颁发许可证。
献血地方法规
正在按计划征询意见
拉萨用血量逐年增加,但是每年的10月底至次年5月献血人数大大减少,甚至会出现“血荒”危机。媒体报道、呼吁之后,“血荒”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碰上需要特殊血型的,更是棘手,面对缺血现象,我区将采取何种措施?
自治区卫计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为进一步加大我区无偿献血工作力度,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将实施献血法办法列为政府规章计划,正在按计划征询意见,准备调研修改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讨论,如通过,将报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报自治区人大,建议立法。由自治区卫计委起草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结合现有政策要求和我区无偿献血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政府部门的职责范围,强调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号召加大无偿献血公益宣传,明确无偿献血工作的表彰奖励,鼓励志愿服务,并倡导公民固定预约献血、成分献血等。
三至五年内
开展新检验项目
2012年,自治区血液中心开始供应成分血,标志我区开始成分输血,最大限度利用血液,保障安全用血。“今后三至五年内,我区采供血将开展核酸检测、产前免疫学检测、新生儿溶血检测、疑难血型鉴定检测、Rh阴性确认试验检测、疑难配血检测、血小板抗体及配型检测等新的检验项目;建立血液传播病原体检测与鉴定平台;开展高原输血相关课题科研,如:开展高原血液病及血液成分保持条件的差异、血液指标与保存时间的影响及开展红细胞血型血清学、稀有血型、疑难血型、血液免疫学等相关领域的研究等;开展无偿献血者宣传、招募并扩大无偿献血者队伍等工作。”该负责人透露了自治区采供血工作今后三至五年内拟开展技术和项目。
据了解,血站将实施核酸检测项目标志着今后将对我区临床使用的血液进行全部核酸检测,达到国际同行业水平,大大缩短经血传播病毒(乙肝、丙肝、梅毒、艾滋)检测的“窗口期”,通过缩短“窗口期”,可以对感染做到早期检测,并因此进一步减少输血所引发的疾病传播的可能性,最大限度保证临床用血安全,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供更有力的保证。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