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政策鼓励民资参与保障房建设

2014年07月03日 11:10   来源:金陵晚报   

  基本建成保障房23万套,新开工26万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16万套,这是江苏今年全年的保障房工作任务数据。面对庞大的建设体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建设保障房成为大势所趋。近日,江苏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等8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通过一系列金融支持、政府贴息、让民企享受与国企的同等待遇等一系列扶持措施,为保障房的建设整合更多社会资源。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建设保障房,虽曾多次被提及,但由于缺乏制度保障等问题,一直收效甚微。而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今年也将加快将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不过,保障房全年庞大的建设量对于各地而言,都是不小的压力。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多方筹集资源参与保障房建设,民营资本及房地产企业自然是必须要整合的资源。

  近日,江苏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各地应根据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投、委托代建等多种途径,参建各类保障房,按规定或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价格面向政府核定的保障对象出租、出售。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保障房的项目名称、位置、占地面积、建设规模、套型结构、总投资、开竣工时间等信息公开公布,以便于民资参建保障房。民资参建的保障房的产权和运行管理权,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受国家法律保护。民资管理的公租房小区,都可依法收取租金和物业费。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南京,建设方式还是以国有为主,南京市住建委住房保障处相关人士解释,虽然各个区以及科技创讯特区也有自身的公租房建设计划,政策也一直欢迎鼓励非政府主体加入公租房建设,但目前南京公租房的建设运营,还是以国有资本为支持。在其他城市,从2010年开始,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以不同方式参与地方政府的保障房和棚改工程当中。但由于缺乏稳定的机制保障,以及利润较小,其可持续性一直堪忧。

  今后,除了金融贷款扶持、贴息等政策之外,江苏还允许民间资本可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房建设投资额度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此外,民间资本参建保障房,另还有税收优惠、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举措。(记者 孙丹印)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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