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向社会各界集中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69名“失信人”被曝光,执行标的额总计1500多万元。这是自2013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施行《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来,我省首次通过媒体曝光“失信人”。
这次曝光69名“失信人”名单信息全部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此外,全省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将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公之于众,形成压力,迫使其为了恢复名誉而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达到促进执行的目的。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今后,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由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重要作用,实现实时录入和定期通报制度相结合,推进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实时更新与实时发布,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