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 服务大厅名单及地址

2014年07月10日 11:12   来源:大河报   赵腾飞 通讯员王小兵

  

  昨日,大河报记者从洛阳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关于开展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发布,洛阳籍考上省外大学的贫困考生,与去年一样,均可在洛阳老家申请助学贷款,集中办理时间为7月28日至9月20日期间的工作日。

  日前,河南省高招录取工作正式开始,报考提前批次的考生也已陆续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但对于部分家境贫困的考生来说,伴随着录取通知书而来的除了喜悦,还有筹集大学学费的艰难。家住洛宁县的刘雪莹今年高考成绩近600分,她报告了省外某知名大学,她的高考分数可以确保她在这个暑假能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但因家境贫困,家里凑不齐她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刘雪莹还在考虑要不要去上大学。

  类似于刘雪莹的考生并不少见。近日,多名考生和家长拨打本报新闻热线询问办理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去省外上大学可以在洛阳本地办理助学贷款吗?何时何地可以办理助学贷款?

  对此,洛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李中义表示,从去年7月起,洛阳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生源地贷款工作,即使考上外地大学的贫困考生也可在本地申请助学贷款。“今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李中义告诉记者,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最高限额不低于6000元(以国家开发银行通知为准)。

  “只要考上省外大学的洛阳籍考生,都可在洛阳本地办理助学贷款。”李中义说,此举对洛阳市考往省外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一个好消息。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凡是符合条件的洛阳籍贫困考生均可申请

  贷款对象

  考入河南省省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的洛阳(含下辖各县、区)籍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6.家庭经济困难。

  共同借款人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同一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非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6.已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办理流程

  7月1日以后,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

  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后,到相关部门进行家庭情况审查并加盖公章。

  携带相关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审查资料,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资助管理部门,提请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通过学生支付宝账户发放贷款,并将学费、住宿费支付至高校账户,剩余金额可以提现。

  注:签订合同时可签订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之间授权委托书,经授权后,再次申请贷款时只需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场办理。

  办理时间7月28日—9月20日(限工作日)

  申请生源地贷款需提交这些材料

  初次申请

  2014年高校新生:

  1.盖过章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3.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2014年以前入校的高校在读学生:1.盖过章的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两份;

  3.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

  非初次申请

  1.由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持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无需盖章)两份;

  2.出示以前年度签订的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还款事项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上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5年(60个月),最长不超过14年。

  利息承担

  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由借款学生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

  贷款偿还

  学生毕业后2年内只付利息,2年后由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果借款学生发生退学、被开除学籍、出国等情况不能正常完成学业,应一次性偿还所有合同本金和利息。

  办理生源地贷款机构一览表

  名称

  服务大厅地址

  负责人及电话

  经办人及电话

  洛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凯旋路51号教育局大院后楼 王小兵 63918557 李丽霞18337968890

  偃师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偃师市教育局四楼 卢新立15637926659 杨利红13937900871

  伊川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伊川杜康大道384号 赵志伟15838850888 宋爱民13525923808

  汝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汝阳县凤山北路教育局院内 李富民18638817935 杨红梅13629803699

  孟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孟津县教育局院内 杨再升13592008785 王婧18037225565

  洛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洛宁县教育局南楼二楼 王虎军13783123448 梁建勋15896613908

  嵩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嵩县行政路18号 王国生13683845786 陈少通15538880861

  栾川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县城君山东路新区小学 郭留长13837921919 陈振江15036342434

  宜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宜阳县教育局4楼 孙孝安13683869889 李晓云15803794290

  新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新安县教育局 孔辉13838817577 王 欢13525923688

  洛龙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泰康路5号龙泰小学院内 宋锡京13938813256 王雅利15136336917

  西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长乐街西工区实验小学南侧 李德胜13525917902 翟睿媛15565358559

  瀍河区学生资助中心 新街247号外语实验小学东隔壁 高占峰13523609578 古晚霞13526992630

  伊滨区学生资助中心 李村镇上庄村伊滨区管委会 赵伟普13592097403 王 锋13333892020

  备注:入学前户籍在涧西区、老城区、高新区、吉利区、龙门风景区的高校学生暂在洛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助学小贴士

  何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由中央财政贴息,国家开发银行承办,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责任编辑:徐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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