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6%,其中城市上涨2.4%,农村上涨3.0%。
上半年,八大类中除了烟酒价格下降1.7%外,其他类均有不同程度上涨。食品价格上涨3.4%,衣着价格上涨1.1%,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1.4%,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价格上涨2.7%,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1.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2%,居住价格上涨4.0%。
食品方面,粮食价格上涨2.8% ,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0.8%(其中猪肉价格下降1.7%),鲜菜价格上涨6.5%,水产品价格上涨4.7%,鲜果价格上涨15.8%,蛋价格上涨1.8%。
据测算,上半年2.6%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新涨价因素约为0.3个百分点,翘尾因素约为2.3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徐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