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四川省工商局对外公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26条措施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其中,放宽县域企业住所登记限制和经营范围限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向产业、县域、乡镇延伸等措施备受关注。目前,相关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之中,8日,南充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对26条中最核心意见进行解读。
一址多照 放宽住所限制
《意见》提出,除法律法规对经营场所有特殊规定的行业外,对物业所有人无法提交产权证明的房屋作为经营性用房的,经当地政府或者派出机构、合法市场主办单位、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乡镇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可登记为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意见》还规定,允许“一址多照”。
先行拿照 不再前置审批
《意见》明确,为了方便企业注册,四川县域企业将实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登记制度,即不再需要前置审批,具体来说,除了金融类企业以外,符合条件的其他类型企业,经营项目需前置审批而暂未取得批复文件的,经企业申请,可核发有效期为2年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核为“筹办,不得从事具体经营活动”。待企业取得行政许可证件,核定经营范围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商标战略 做强乡村经济
《意见》指出,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向产业、县域、乡镇延伸。在平原地区县建立5至8个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基地;在丘陵地区县建立3至5个重点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