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集经营、仓储、住宿于一体的沿街商铺、家庭作坊、中小型企业等场所被称作“三合一”场所。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7月9日至9月30日,全省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农村乡镇、沿街门店、集贸市场等“三合一”现象突出的进行重点检查,要求必须达到“住宿不超2人”等6项要求。
可燃物多、没有严格防火分隔等消防隐患是“三合一”场所的共同特点。行动期间,各地严格按照“六必须”要求整治“三合一”场所:凡住宿人员超过两人的,必须责令立即搬出,并拆除多余住宿设施;凡楼梯间、门厅、楼道内堆放可燃物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必须责令立即清理;必须在容易发生火灾部位设置独立式
火灾探测报警器;凡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铁栅栏的,必须责令限期拆除,并积极推广设置室内固定逃生绳;凡所在建筑超过3层,且只有一部疏散楼梯的,采用增加室外楼梯等方式满足疏散要求,难以增加的,4层以上部分(含4层)严禁使用;凡一层商铺、二层以上住宿的建筑,一层楼梯间与二层以上部分必须用不燃材料分隔,且必须设置独立的疏散出口。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