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西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西藏将强化点源污染和移动源污染的治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在点源污染防治方面,西藏将鼓励现有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到2015年年底,全区燃煤锅炉或其他燃烧设施要安装脱硫和除尘设施;到2017年年底,重点区域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同时,全区所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并安装除尘、脱硝设施。
在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西藏将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方式,稳步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的“油改气”、“油改电”工作,推广新能源汽车。从2014年6月起,西藏全区禁止销售国四标准以下车辆,禁止区外注册的国四标准以下二手车在西藏注册。
为形成减排工作合力,西藏各级环保部门还将建立污染有奖举报制度,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公众举报排污企业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