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女老板集资诈骗8亿余元 一审被判死刑

2014年07月15日 16: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15日,记者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获悉,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宁虹集资诈骗一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宁虹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罪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后退赔集资参与人。

  据悉,宁虹,鄂尔多斯东胜人,女,1977年出生,个体。2011年12月21日,宁虹被鄂尔多斯市东胜警方刑事拘留,后被依法逮捕。

  据警方消息,2006年至2011年,被告人宁虹虚构购买煤矿、土地,开设银行等事实,以向?集资参与人许诺利益、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76名不特定主体非法集资巨额资金。

  事实上,所集资款项,被告人宁虹并未购买煤矿和土地,而是多数用于归还个人借款、为个人购置房产、车辆、奢侈品等,仅一小部分用于投资。因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造成集资参与人被骗受损,经法院审理认定集资诈骗金额为8.297亿元。

  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宁虹集资诈骗一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宁虹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罪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后退赔集资参与人。

  同案被告人付某,系宁虹雇佣的会计,在宁虹非法集资过程中,其负责给集资参与人打款、付息,用自己的身份证开设银行账户为宁虹提供收款账户,并从中克扣资金用于个人消费。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万元。(完)

  事实+

  集资诈骗案死刑趋谨慎

  近几年,集资诈骗罪被判死刑的量刑越来越慎重。继吴英案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又驳回了哈尔滨英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焦英霞、总裁杨春孝集资诈骗案二审的死刑判决。

  事实上,在制订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时,集资诈骗罪就曾研讨过要否废除死刑,但当时并未通过。今年两会期间,36名代表提议废除集资诈骗罪死刑。

  在中国社科院刑法室主任刘仁文看来,集资诈骗罪的死刑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规定死刑一是考虑到受害人众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二是保护国有金融机构的垄断地位,不允许个人搞民间集资。

  但随着市场监管的到位,市场主导地位的进一步发挥,这一类犯罪本身不会再像过去那么频发、高发。事实上,普通诈骗罪本来就没有死刑,因为受害人有贪便宜等过错,其他诈骗类的犯罪也废除了死刑,再单独保留集资诈骗罪的死刑,从逻辑上也说不通。(腾讯新闻综合经济观察报、南方周末报道)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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