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子1年盗掘19座清代墓 因抢劫被抓获刑15年

2014年07月16日 11:45   来源:云南网   

  虽然都是偷东西,但80后楚雄男子李洪勇和一般的小偷不一样。他专门挖掘上百年的古墓,从中盗窃文物变卖。案发后,李洪勇被指控盗掘古墓葬罪,加上另有盗窃罪前科,还犯了抢劫罪,李洪勇近日被楚雄州中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先后盗掘清代墓葬19冢

  在楚雄禄丰县和平镇和金山镇等地带,分布着一些清朝时候留下的古墓葬。当地因盗窃被刑满释放的李洪勇,打起了这些古墓葬的主意。

  2012年7月开始,李洪勇带上铲子、折叠钢锯等工具,时常到有古墓葬的地方行窃。他挖开一个个墓葬,从中盗取土罐、碟子、银饰等物品。

  由于李洪勇盗窃的古墓葬大多已经无主,作案多起都没被人发现。而李洪勇从古墓葬中盗取的这些文物具有一定历史价值,他拿到市场上转手,便能买个好价钱。

  从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期间,李洪勇先后盗掘墓葬19冢。经鉴定,他盗掘的墓葬属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清代普通古墓葬,从中盗取到的物品为一般文物。

  抢劫被抓牵出盗墓案

  李洪勇挖掘古墓葬原本是悄无声息的事情,没有人举报,他也干得得心应手。但就在掘墓期间,李洪勇同时干起了抢劫的勾当。他对路人实施抢劫,最终被警方抓捕归案。

  警方查明,在2013年4月30日下午,李洪勇在禄丰县碧城镇上村村委会北厂山上北厂村至老人箐村的路边空地,采用持刀威胁、勒脖子、揪头发、按倒殴打等方法,抢劫鲁某某价值280元的中韩Z9白色翻盖手机及人民币100余元、谢某某红色直板手机一部及人民币100元。

  此后一段时间,李洪勇还采取同样的手段,从路人手中抢得手机、首饰及现金等物品。经受害人报警后,李洪勇被警方抓捕归案,警方对其住处展开调查,发现李洪勇盗掘古墓葬所得的文物。李洪勇见事情败露,最终在侦查机关的审讯下主动承认了盗掘古墓葬的事实。

  有盗窃罪犯罪前科

  近日,楚雄州中院二审本案后认为,李洪勇多次盗掘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古墓葬的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此外,他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还构成抢劫罪,应数罪并罚。鉴于李洪勇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其尚未被掌握的盗掘古墓葬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但由于李洪勇具有盗窃罪犯罪前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最终,楚雄州中院维持一审判决,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李洪勇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000元;以抢劫罪判处李洪勇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刘玲 都市时报)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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