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积分入户申请下月重启 指标仍3000个

2014年07月22日 11:02   来源:羊城晚报   

  广州2014年积分入户将于8月启动,指标仍是3000个,与去年一样将不再分批次申请。据悉,根据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21日通过的《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环卫工人等来穗务工人员入户渠道进一步拓宽,广州还将争取年内在部分街道(镇)开展设立公共集体户口试点,逐步解决“集体户口结婚难、生育难”问题。

  今年,办理广州积分入户业务的部门从市人社局移交至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今年取消了年龄、房产、捐款、社保等加分项目,规定申请人必须满足年龄在20至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广州参保满4年、积分满60分等基本条件。申请人有望直接在街道服务管理中心提交申请资料,简化申请步骤。

  《实施细则》兼顾长期在广州工作生活、实际已融入广州的“存量”人员的落户问题,环卫、公交、教育等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同时符合准入基本条件和补充入户条件的,可申请入户。

  《实施细则》还明确,广州将在部分街道(镇)开展设立公共集体户口试点,以实际居住、工作地登记入户为原则,条件成熟后逐步全面推广。促进集体户口人员分流到其居住地、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公共集体户口,逐步解决好“集体户口结婚难、生育难”问题,减少“人户分离”现象。

  广州市发改委副主任陈浩钿介绍:“解决集体户口的管理问题,特别是结婚、生育、入学等问题,相关办法我们和公安等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争取在年内有突破。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要在全市范围内、在集体户需求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更多的公共集体户。”

  

  ■制图:王云涛

  “预计8月份启动积分入户相关申请办理工作,总指标和一次受理的办法(相对征求意见)都不改,今年初定指标还是3000个。由于是8月份才开始这项工作,今年不再分两批次。”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赵洪

  指标3000 积分入户申请下月重启

  下周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具体情况;还将拓宽环卫、养老等工种入户渠道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罗仕 实习生 禹露

  第14届1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昨日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负责发布该《实施细则》的市发改委副主任陈浩钿在发布会上透露,争取年内在部分街道(镇)开展设立公共集体户口工作有突破。此外,他同时表示,预计8月份重启积分入户申请工作,今年3000入户指标将一批次用完。

  将实现对迁入人员户口政策全覆盖

  “昨日,《实施细则》的审议通过,意味着今后办理入户广州相关事项将根据‘1+3’政策体系进行。”陈浩钿表示,新的入户政策体系将推进外来人口逐步市民化和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实现对迁入人员的户口政策全覆盖。

  今年以来,由于新的积分入户政策一直未出台,积分入户申请工作停滞,“什么时候积分入户能重启申请?”对于新快报记者的提问,陈浩钿表示,目前新的积分入户办法已经形成,近日即将印发,“预计8月份启动积分入户相关申请办理工作,总指标和一次受理的办法(相对征求意见)都不改,今年初定指标还是3000个。由于是8月份才开始这项工作,今年不再分两批次。”将从市人社局接手实施积分入户工作的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赵洪补充表示,下周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会同市发改委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一轮积分入户申报情况。

  夫妻投靠迁户结婚年限缩短至2年

  据介绍,新的入户办法将为环卫、养老和残疾人护理等长期在一线从事艰苦行业的来穗务工人员拓宽入户渠道,在年度人口计划中作总量控制的指标安排。以上行业入户人员入户广州需符合申请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并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基本条件,以及由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拟定的补充入户条件。此外,对于夫妻投靠迁户的,入户办法将原来1-7年的结婚年限统一缩短至2年。

  《实施细则》还明确,广州市将在部分街道(镇)开展设立公共集体户口试点,以实际居住、工作地登记入户为原则,条件成熟后逐步全面推广。促进集体户口人员分流到其居住地、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公共集体户口,逐步解决好群众诟病的“集体户口结婚难、生育难”问题。“解决集体户口的管理问题,特别是结婚、生育、入学等问题,相关的办法我们和公安等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争取在年内有突破。5月份我们已经有了突破,市法制办要求公共人才机构在提供相关证明的时候不能阻挠和推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要在全市范围内,在集体户需求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更多的公共集体户。”陈浩钿说。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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