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增新规 电驴3年检一次

2014年07月22日 10:47   来源:南国早报   

  7月21日,备受关注的《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递交南宁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和去年11月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草案》增加了“礼让斑马线”、“让左先行”等新规定。 

  礼让斑马线或为新规 

  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经常发生因抢道引发的交通事故。因此,南宁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审议后,建议增加“礼让斑马线”和“让左规则”的规定。即如果发现有行人在斑马线上或将要走上斑马线时,驾驶员必须让行,直至行人通行完毕。“让左规则”是驾驶员必须让左手经过的所有车辆优先通过。

  一些司机上了快速路后,习惯行驶在超车道上,然后保持着极低的车速。针对在快速路上违规占用超车道、违规使用进出口通道等违法行为,内司委建议增加相关的处罚规定。

  电动车3年检验一次 

  目前,我区不少城市都开展了电动车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工作,但是注册登记后如何管理仍是空白。

  这次审议,考虑到南宁市电动车临时号牌“4年有效期限”的规定,《草案》规定:“实施登记管理的非机动车,应当每3年进行1次安全运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可以继续使用;不合格的,车辆所有人应当改正,在改正前不得在道路上行驶。”另外,连续两个检验周期未参加安全运行检验的,交警部门可撤销该车上道路行驶的许可,收回行驶证和号牌。

  目前设想的非机动车安全运行检验,主要包括车辆外观检验、车辆发动机检等内容。至于检验费用、检验标准和程序等问题,有待条例实施后再确定。

  设限高架须进行公告 

  《草案》还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安全等做了一系列新规定。例如,未满6周岁的儿童乘坐小汽车时,应当在后排乘坐安全座椅;没有安全座椅的,应当有除驾驶人以外的成年人看护,否则将被处100元罚款。还有,不得将未满6周岁的儿童单独留在汽车内或者摩托车、电动车上,否则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针对现限高架频频被撞的问题,《草案》增加相关规定:城市建设项目如限高架等设施有可能会影响公交车的通行,为此除了向交警部门备案外,还应提前告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向社会公告。

  交通违法暂不与信用挂钩 

  在向社会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稿》规定“将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这意味着,交通违法记录今后会影响个人贷款、就业、读书、入伍等方面。

  7月21日,南宁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后,却建议删除这个规定。理由是“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够完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现阶段实行信用挂钩制度难免有失公允,也不利于管理部门改进工作、完善管理”。

  内司委还认为,虽然将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是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走向文明与规范的必经过程,但是国家层面目前只是在研究探索阶段,公民信用的法律关系涉及到公民基本权利,属于国家立法范畴,信用挂钩问题还存在许多深层次问题需要研究。

(责任编辑:徐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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