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必须一律明码标价

2014年07月23日 11:01   来源:大洋网   

  近日,广州市物价局正式印发实施《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提出机动车停车场经营实行明码标价,并将统一采用标价牌的标价方式,将标价牌放在停车场每一个入口处及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而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价牌采用3种颜色区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据悉,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细则》提出,机动车停车场经营实行明码标价,并应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据了解,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主要标示内容包括:定价方式、地区类型、收费依据(收费证明编号)、停放车辆类型、计算单位、收费标准、经营单位、停车场地址、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根据《细则》,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统一采用标价牌的标价方式。经营者应在停车场每一个入口处及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用标价牌明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当停车场存在多种收费类型(如商住两用停车场)时,经营者必须将所有收费类型的标价牌设置在入口及缴费地点。而一旦收费标准有变动,应对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及时调整。《细则》要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规范,标示醒目。以文字(含图表)方式标价的,一律以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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