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定主城区全年禁放禁售烟花爆竹

2014年07月23日 15:01   来源:新华日报   曹荣华 王晓映

  1994年立法,主城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2004年,应民意修法,有限开禁;2014年,再度修法,主城区全年禁放、禁售烟花爆竹——这是《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20年历程。7月22日上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提请审查批准有关修改决定。

  南京市扩大后的禁放范围是: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尧化、迈皋桥、马群、燕子矶、仙林街道,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浦口区江浦、泰山、顶山、沿江街道,以及六合区长芦、大厂街道。在此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规定提出,其他禁放区域由所在区政府确定并公布。(曹荣华 王晓映)

(责任编辑:徐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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