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步骤确认录取通知书真伪 收到假的留证据再上报

2014年07月24日 14:06   来源:广西新闻网   黄新跃 卢容兰 杨娜

  随着我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部分本科批次录取工作结束,高校将陆续开始向被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如何防范不法分子伺机向考生寄送假录取通知书行骗?广西招生考试院为您支招。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和考生信息确认表后,应先通过四个步骤确认录取通知书的真伪:

  一查录取真伪。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先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三个正规渠道(拨打声讯热线、发送短信、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查询到的信息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等),则该通知书是真实可信的;否则,就不是普通高校正式录取后的通知书。

  二查学校真伪。应查验录取通知书的寄出方是否为经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的、当年在广西招生的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院校、招生计划等有关信息已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向社会公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高校名单及招生计划,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也可查询。此外,这些学校的名单及其招生计划情况还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或《2014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上查到。

  三查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教育部建立了校长(或招生负责人)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制度,以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问责制,促进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透明,规范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避免考生受到不法分子蛊惑而上当受骗。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已于日前在广西招生考试网“普通高考—招生信息”、“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了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73所区内高校的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考生可登录了解、对比。区外高校由其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向高校咨询。

  四查学籍真伪。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要和省级招生机构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后,考生可在本校及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注册网上查询自己是否已取得了学籍。未经省级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国家将不予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毕业时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从考生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到录取信息,到录取通知书寄到考生手中,至少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若考生在被录取的批次结束后一个月或临近开学仍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可打电话向录取学校咨询。若考生收到了假录取通知书,应注意保留证据,并立即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报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协同公安部门进行查处。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337942、5337943。

(责任编辑:石兰)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