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我省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219万参保率92%

2014年07月25日 09:07   来源:青海新闻网   

  近几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认真践行“小财政办大民生”的执政理念,按照“民生优先、创先进位”的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不断完善健全的基础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2009年以来我省积极争取国家将我省5个县纳入新农保试点,并由省政府筹资增加3个县为省内试点,在省内8个市州各安排一个县进行试点,探索和积累经验。2010年争取国家支持,将省内藏区和民族自治县全部纳入试点基础上,省政府又筹集资金将剩余2县4区全部纳入新农保范围,用1年左右时间,实现了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2011年又争取国家支持将全省46个县区全部纳入国家城居保试点,实现全省覆盖。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比国家安排分别提前2年和1年实现制度全覆盖,使全省城乡居民提前享受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成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着力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县乡基层工作基础,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强力推进参保扩面,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基金规范管理,参保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截至2014年6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219.01万,参保率达到92%,41.33万老年居民领取了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大幅提高

  省委、省政府在加快建立健全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险的财政投入,2012年和2014年由省政府筹资两次将新农保、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分别提高了30元和25元,达到月人均110元,调整后基础养老金标准居西北地区第1位、全国第5位(上海、北京、天津、西藏之后)。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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