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我做错了事,就用这根手指来还!”7月24日上午11时左右,在达州市运管处稽查大队办公室内,45岁的达州男子周明(化名)突然从左腰处拔出了一把菜刀,这一举动惊呆了办公室的所有工作人员,没有任何犹豫,他将自己左手小指放在办公桌上,一刀剁下,随后将菜刀扔在地上。
短暂的惊呆之后,工作人员纷纷上来劝阻,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这期间,周明一直重复着两个字:“还车!”
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后,周明在工作人员的劝告下,先到医院进行了治疗,但他却一直拒绝将断指再植,无奈之下,医生只得对他包扎处理。按照规定,治疗后周明需要输液休息6个小时,但1个多小时后,他却拔掉输液管再次来到了运管处,找到了副处长办公室称:“我手指还多,还有手掌还有手臂,如果不还车就挨着砍上去。”
究竟周明为何要这么做,此事还要追溯到7月23日。事发前一天,周明驾驶私家车搭载了一对孕妇夫妻,车刚刚起步,便被运管执法人员拦下。车被运管部门以非法营运暂扣,但周明认为自己搭载孕妇只是在做好事,并不是非法营运,加上钱自己并没有拿到手,他多次来到运管处索车,并拒绝在《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上签字。多次索要未果后,周明走了极端。
司机周明:我真的不是跑黑车的,只是做好事
7月23日,周明(化名)驾驶儿子所购的私家车搭载了一对孕妇夫妻,被运管处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拦下,经过执法人员询问,双方均承认有提及到达目的地后给10元钱车资。随后周明私家车被扣,同时因非法营运面临罚款。
在7月23日和24日,周明多次来到运管处想要索回车辆,并拒绝在《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上签字,但都没能如愿。
“我真的不是跑黑车的,以前也从来没拉过客,我只是做好事!”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在达州市康桥医院见到了周明。
据他介绍,7月23日早上8点,他和妻子汪女士一起下楼办事,他准备开车将妻子的就业证捎到南门口的妹妹家中,希望妹妹能够帮忙留心有没有合适的工作。妻子汪女士则去处理其他的事情,汽车从停车处刚刚开出了不到100米,途经达州市妇幼保健院门口时,他看到一名孕妇和一名男子焦急地在等车。自己出于好心,便靠了过去,孕妇告诉他,要去马蹄街,考虑到对方目的地和自己顺路,周明便让两人上了车,“上车后对方表示非常感谢,说到了后给我10元钱买包烟抽,我也没有拒绝。”周明告诉记者。
周明表示,孕妇两人上车后,自己刚刚把车子起步,一辆银灰色的小车便从车子左前方绕到车前将他逼停,车上下来了四个人,均挂着一个类似学生证的小牌在胸前。“当时没有看清楚,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周明说,随后一名男子从汽车副驾驶位拉开车门上车,拔掉了车钥匙,另外三名男子拉开驾驶室的车门,让他下车。下车后,周明上了对方的汽车,对方告诉他自己是运管处的执法人员,他因为涉嫌非法营运,需要接受处理。“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加上身上也没带多少钱,当时就提出下车,可能是因为车子在他们手里,他们也同意了。”周明说道。
上午11点,周明和妻子碰头后,一起到了运管处。“我当时过去后,他们就让我在一个‘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上面签字,但是我不敢签,签了不就代表承认了么。”周明表示自己坚决不能签这个字,但对方告诉他,不签字就没法证明运管处扣了他的车,后续的处罚也没有办法进行,最终夫妻俩只得离开。
下午4点多,夫妻二人再次来到运管处,想要找到当时执法的工作人员对质,但对方告诉他们,执法人员都在路上执勤,让他们第二天早上10点再来。回到家后,儿子得知原委,和妻子一起埋怨起他来。“他们说我没得事找事,学别人做好事也不看看实力。”
“我偷偷地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别在左腰上用衣服挡到的,我当时想,说我非法营运就是冤枉我,我要证明清白。”24日早上10点多,周明再次来到运管处,运管处稽查大队大队长李明勇告诉他,想要索回汽车,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在《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上签字,接受处罚后,再凭借这个决定书领车,听到这里周明站了起来,用事先准备的菜刀,斩下了自己的小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