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第二季度环境质量状况 平均达标天数为99.6%

2014年07月26日 14:13   来源:福建日报   

  福建省环保厅25日发布今年第二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通报显示,全省2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9.6%,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50.2%,二级达标天数比例为49.4%,与上年同比持平。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8%,较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

  福州、厦门、泉州作为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按国家新标准评价,第二季度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95.6%、97.8%和96.7%。

  水环境方面,9个设区市的3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78.5%,较上年同期下降20.2个百分点。14个县级市的24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44个县城的6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

  全省12条主要河流135个省控监测断面的水质以Ⅲ类水所占比例最高,Ⅱ类水其次。达到或优于国家Ⅲ类标准的水质比例占94.1%,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萩芦溪、交溪、霍童溪、敖江、晋江、汀江、漳江和东溪8条河流达到或优于 Ⅲ类标准的水质比例均为100%,其余4条河流按水质比例由高至低的排序是:闽江、九龙江、木兰溪和龙江。

  声环境方面,福州、厦门和泉州3个全国环保重点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均高于夜间达标率,夜间超标仍较严重。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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