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 【记者 张家民】 女青年使用两个假名字与一名男子聊天,并制造了两个女孩因为该男子争风吃醋的假象。后来她以曝光“情敌”的裸照相威胁,找该男子索要钱财7.4万余元。日前,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罕见的网络诈骗案做出判决。作案女子由于退赔了被害人损失,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女青年宫某平时喜欢聊天,从去年开始她打起了歪主意。去年5月,她分别使用假名字“林楠”和“陈雪”与男子刘某确立了朋友关系。在聊天过程中,宫某故意“让林楠和陈雪相识”,而且制造了“林楠”和“陈雪”因为刘某争风吃醋的假象。见刘某被自己彻底忽悠了,宫某以“陈雪”的身份向刘某谎称,她获得了“林楠”的裸照等私人信息,并以要曝光“林楠”的私人信息相威胁,找刘某索要钱财。刘某保护“林楠”心切,先后多次向“陈雪”提供的账号内汇款7.4万余元。后来刘某感觉不太对劲儿,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2014年3月,宫某被抓获归案。案发后,宫某的家属代其退赔了全部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发他人合法财产受损的后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实施了虚构、编造谎言,多次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宫某当庭认罪,且已退赔全部赃款,已弥补被害人经济损失,故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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