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全面开展“会所中的歪风”整治

2014年07月31日 11:09   来源:西藏新闻网   

  拉萨市党员干部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拉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活动办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座谈会精神,在前段时间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摸排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全市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全市整治工作

  7月底全部完成

  充分认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会所歪风的极端危害性,深刻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紧扣中央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全市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目标任务。明确整治范围和重点。按照中央活动办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整治范围分为市城区和县城两个领域,其中市城区以城关区、经开区、柳梧新区为工作重点。

  限期完成整改任务,抓紧摸清底数。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时间 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按照确定的范围、整治的重点,整合工作力量,对辖区内再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摸底,确保整改范围的全覆盖,做到底数清、情况实,并把排查 出来的会所逐一建立台账,为针对性施策提供依据。

  据悉,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中面临许多复杂的情况和问题,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各单位 要坚持“关”、“转”并重的措施,抓紧研究政策,提出解决办法,该取缔的取缔、该关停的关停、该转型的转型。切实开展整治工作,全市整治工作要在7月底完成。各单位要坚持加强领导与接受监督并举,切实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对城区历史建筑、文化遗迹等公共资源场所中存在的违规问题,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关 停”、“转型”两条措施,以“公益性、大众化、可进入性”为原则,解决好关停、转型场所的管理使用问题;对企业名称含有“会所”的经营性场所中存在的问题。

  党员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

  签署《个人承诺书》

  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已合法存在的私人会所或类似性质的组织的日常监管,教育引导私人会所依法依规设立、诚信守法经营。

  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要切实严明纪律。全市党员干部要进行对照检查,查摆问题,严肃整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央规定,不准设立私人会所,已设立的,应立即清理纠正。不准将公务接待或公务活动安排到私人会所,不准用公款报销在私人会所的消费。纪委、组织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和执纪监督,严肃查处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消费、接受私人会所会员卡等违纪行为。

  党员干部带头做出承诺。党员干部要对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作出承诺,并签署《个人承诺书》,《承诺书》要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承诺书》上报纪委、组织部门留存或由本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统 一保存,并建档备查。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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