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拉萨市20名“纳税服务之星”诞生

2014年07月31日 11:09   来源:西藏新闻网   

  昨日下午,在激情昂扬的开场舞响起后,拉萨市国税局“纳税服务之星”颁奖典礼正式开幕。此次大会共表彰了20名先进工作人员,以此来鼓励其继续更好地、更快地为纳税人服务。

  开幕

  以视频形式激励工作人员做好服务

  “今天我们欢聚一堂,在这里举行‘纳税服务之星’表彰大会,就是为了充分展示高原税务人良好的精神面貌,充分展现税务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服务的一面。”大会主持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所有纳税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激动不已。

  拉萨市国税局城北纳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说,对于每个纳税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来说,都想争做“纳税服务之星”,因为这代表的是荣誉。为了将此次颁奖典礼搬得有声有色,他们忙里偷闲准备了舞蹈《欢腾的草原》。不仅如此,拉萨市国税局其他4个分局以及各县税务局都准备了精彩的节目,迎得了观众们的阵阵喝彩声。

  “我们花了一周多的时间,到拉萨市国税局各分局以及各县局走访,拍摄了服务大厅的面貌以及纳税服务之星的故事,然后做成了视频在大会上播出,目的是激励其他工作人员为纳税人做好服务。”拉萨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次仁拉姆介绍,此次大会共播放了“纳税服务大厅概况”“我们的纳税服务之星”“领导访谈”“纳税人的声音”4部视频,从激励的角度来说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表彰

  20名工作人员获奖 两名最受纳税人好评

  在“纳税服务之星”颁奖典礼上,共表彰了20名窗口工作人员,其中有两名最受纳税人好评,多次获奖,他们是堆龙德庆县国税局的工作人员德吉和西城税务分局的工作人员旦增朗杰。“其实我只是做好了自己的份内工作,时刻为纳税人着想,让他们尽快办完纳税手续。”德吉谦虚地说,纳税服务大厅的工作很“枯燥”,每天都重复做同一件事,但只要纳税人方便了,他就会觉得很有意义。

  颁奖典礼上,获得“纳税服务之星”的工作人员纷纷上台进行了演讲。他们表示,带着感情干工作、去奉献,为纳税人服务是他们追求的目标。在日常工作中,对每一个纳税人都能做好礼貌、耐心、细致,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积极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始终坚持“简单的事情立刻办,复杂的事情协调办、份内的事情认真办、份外的事情协助办,一切事情依法办”的工作作风。

  努力

  纳税服务之星 拉萨涌现出84人次

  在视频里看了纳税服务之星的故事后,拉萨市国税局党组书记珠加说,2013年7月,拉萨市国税局召开首次“纳税服务之星”表彰大会,对全市国税系统第一批“纳税服务之星”进行了隆重表彰。时隔一年,在次举办“纳税服务之星”表彰大会,目的在于总结纳税服务工作、展示纳税服务成果、激励广大税务干部进一步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凝聚共识、开拓创新,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服务于拉萨税收事业。自去年以来,已涌现出“纳税服务之星”84人次。

  珠加介绍,半年以来,拉萨市国税局相继出台了办税服务厅工作及岗位职责考核评定办法、办税服务厅评选办法、纳税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大企业定点联系制度、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反馈通报制度等。通过深入推行导税、预约、局长接待日、无纸化办证等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即时办结、税控收款机售后服务进驻办税服务厅,推广代开普通发票及时有奖发票兑奖“同城通办”等措施,提速了办税服务效率。(记者 曹磊)

  获奖名单

  直属征收局办税服务厅:次仁朗杰

  直属征收局办税服务厅:贡嘎

  东城分局办税服务厅:德吉玉珍

  东城分局办税服务厅:扎西

  北城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德吉卓嘎

  北城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平措

  柳梧分局办税服务大厅:李旭燕

  柳梧分局办税服务大厅:次丹多吉

  车购税分局办税服务厅:蔡珍

  车购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米玛仓决

  西城分局办税服务厅:拉珍

  西城分局办税服务厅:米玛

  堆龙德庆县办税服务厅:李彩霞

  堆龙德庆县办税服务厅:德吉

  墨竹工卡县办税服务厅:次仁央宗

  达孜县办税服务厅:央金

  林周县办税服务厅:格桑央宗

  曲水县办税服务厅:格桑卓玛

  尼木县办税服务厅:尼玛

  当雄县办税服务厅:次旦白吉

(责任编辑:杨淼)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