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日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山东省近日出台棚户区改造融资计划方案,通过委托山东省财金投资有限公司代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并以这家公司为投融资主体,采取统贷统还方式,按需求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除济南和青岛外的全省棚户区改造建设。
据介绍,山东各市、县级政府根据当地棚户区改造筹资情况,自主确定、自愿参与这一融资模式。山东省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山东省政府安排,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进行融资,帮助各级政府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
根据方案,通过这一专门融资平台统一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投入到各市列入省棚户区改造计划范围内项目。各市政府统筹安排偿还资金,山东省财金投资有限公司归集资金统一还款。各市政府制定偿债计划,明确还款来源,建立多渠道的还款机制,将用于还款的财政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山东省要求,对专项贷款资金进行单独核算,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履行贷款相关协议的市政府,取消其申请使用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的资格,并停止执行对相关项目的支持政策。
山东计划2014年至2017年全省改造棚户区79.79万户,到2017年年底,基本完成集中成片、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记者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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