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记者从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公安机关近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宜春“5·31”伤害案嫌犯邱干华依法移送审查起诉。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此案。
据了解,袁州区检察院表示,将综合宜春“5·31”伤害案危害结果及社会影响,力求又快又好办理,对犯罪嫌疑人邱某做出公正合理的处理,实现情、法、理高度统一。目前,此案正在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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