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在社会救助、学前教育等试点政府购买服务

2014年08月05日 09:32   来源:厦门日报    张珺

  政府要管的事太多,今后能购买服务的项目将更多地选择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解决,一来提高效率,二来减轻负担。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年在社会救助、学前教育等领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根据《意见》,今年要在社会救助、职业技能培训、学前教育、公共体育服务等领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2015年覆盖到每一个事业类型;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哪些公共服务将通过购买来实现呢?我省已经给出了大体的范围:一般性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技术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当然,也有一些项目是不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来实现的,譬如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等。

  许多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性服务都将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来实现。如公共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社会公用设施管理维护、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安全、残疾人服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社工服务、法律援助、慈善救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安置帮教、公益宣传等。

  省政府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必须明确按照资金支付和服务质量挂钩原则明确支付方式,严禁转包行为。也就是说,相关企事业单位即便拿到了项目,但能不能拿到钱,还得看服务的质量如何,以及是否有违规行为等,这种约束也有望让群众对服务的评价更有分量。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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