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不上环孩子还落不了户口,这样的强制政策目前在浙江缙云县很普遍。
近日,缙云网友金广庆在浙江在线民情巷投诉,他在老家缙云县壶镇给孩子上户口,却被告知必须要先提供计划生育办公室证明,而这个证明其实就是妻子的“上环证”。
网友投诉:《浙江丽水缙云县壶镇头胎上户强制政策---必须套环》
缙云县要求已育妇女上环 否则无法给孩子上户
2012—2013年,金广庆每个月都会接到壶镇计生办的电话,提醒他的妻子该去上环了。金广庆和妻子查阅过资料后,认为上环存在风险,可能引起妇科病,所以一直拖着没去。
但就因为母亲没有同意上环,孩子的户口从出生到现在一直办不下来。今年7月,金广庆再次来到壶镇镇行政服务中心给孩子办户口,最终还是没办成,理由和以往一样,没有“计划生育办公室证明”。
金广庆很着急,“眼看着小孩就快3岁了,3岁以后上户口就要做亲子鉴定了。”他希望记者能帮帮他。
缙云计生办表示依条例办事 但条例中未要求强制上环
记者首先联系上壶镇计生办,一位工作人员证实,母亲没有上环,就拿不到“计划生育办公室证明”。
随后,记者再找到缙云县计生局,一位刘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缙云县都是这样操作的,他们也是根据政策来办事的,依据的是《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2014)》第二十八条。
但记者查看了该条例,第二十八条写明,“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减少和终止非意愿妊娠。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其中并未强制要求已生育子女的夫妻采取长效避孕措施。
对此,记者又咨询了丽水市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得知丽水市目前并无强制上环的规定。
省卫计委明令禁止强制上环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上环”是将一个环放进子宫腔内,当有胚胎欲在子宫内着床时,避孕环会刮擦子宫壁,造成子宫的无菌性炎症,使胚胎无法在子宫内正常着床受孕,造成流产,以达到避孕的目的。避孕环在体内放置的时间可达十余年,目前这种避孕方式在我国比较普遍。
但网友通过查询资料发现,避孕环是一种异物,放入子宫后,身体可能会出现一些副作用和并发症,放环时操作不当也可能造成子宫穿孔等情况。他认为,女性应该有自由选择如何避孕的权利,所以希望当地部门能取消这样的强制政策。
昨天下午,记者也将网友的真实情况反映给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潘祖光表示,强制上环早就被明令禁止了,和户口挂钩更是不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既然浙江省早就禁止强制妇女上环的政策,为何缙云县相关部门却依旧采取捆绑式的土办法?浙江在线将继续关注。(见习记者 丁波)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