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试点不动产统一登记 用地出让年限或不同

2014年08月07日 09:47   来源:东南网    练仁福

  福建省今年将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记者昨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重点领域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我省制定了2014年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国有土地出让、土地征收等方面,推出多项改革举措。

  我省将推进不动产登记立法

  国务院去年底提出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我省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改革时间表”。

  据实施方案,我省今年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梳理省直相关部门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并适时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编制整合方案,合理调整省直相关部门分工。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推进试点单位职责整合、机构组建和相关工作,并做好职责整合后省直部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衔接工作。

  我省还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方案,年内拟定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组建方案。此外,将推进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立法。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王阿忠昨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说,不动产包括土地、房屋、林权、海域等,统一登记其实就是“摸家底”,搞明白这些都是谁的,起到规范作用,这也是国家加强对财产权保护的一个基本前提。

  就是否会影响房地产市场,王教授表示,不存在直接的影响关系,但房地产要回到市场调控中,就需要有许多的制度保障,也包括完善的登记信息。“房屋产权规范化登记,是房地产税征收的技术准备和支撑条件,是基本前提,它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走向。”

  不同产业用地出让年限或不同

  土地出让制度改革,也是今年的一个重点。我省提出,将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按规定,6月底前,土地出让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将在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龙海市试点,把土地出让工作纳入网络系统,按照统一流程和办文格式进行在线办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对土地出让权力运行进行全流程监控。年底前,该系统将在全省全面推开。

  我省还将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按照不同产业项目类型及其生命周期,研究确定不同的土地出让年限,防止因企业破产倒闭、停歇业或低效产出而长期闲置土地或厂房的现象,减少政府土地收储难度和成本。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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