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让专业人才重回审判一线

2014年08月07日 11:49   来源:瞭望   

  福田区法院的改革,将专业人才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放出来,重回审判一线,打破了“多数案件在基层、多数领导不办案”等旧的行政化格局。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毛一竹 涂铭 梁书斌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近日表示,中国将就司法体制改革在东中西部分别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作为试点省份之一,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前沿地带,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步伐同样走在前面。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采访发现,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该院探索打破审判庭之间的条块分割,公开选任了40名审判长,带领普通法官、法官助理及其他辅助人员组成专业化审判团队。

  改革后,当选审判长的庭长、副庭长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放出来,重回审判一线,打破了“多数案件在基层、多数领导不办案”等行政化格局。审判团队权责明确、灵活作战,提高了司法效率。

  让审判人才重回法庭

  走进福田区法院,法官办公室崭新的门牌让人眼前一亮:“刑一庭”、“民二庭”这样的名称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以审判长名字命名的“××审判团队”。“以前来找人问的是在‘哪个庭’,现在都改问在‘哪个团队’。”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审判长魏巍说。

  门牌上的细微变化,来自于福田区法院从2012年7月起推行的审判长负责制改革。为科学、合理地配置审判资源,该法院公开选任了40名审判长,每位审判长带领普通法官、法官助理和其他辅助人员,组成了立案审查、刑事、民事、商事、房地产、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专业化审判团队,以办理某类案件为主,必要时兼顾其他案件。

  通过公选,一些优秀的庭长、副庭长当选审判长,重新回到办案一线。“以往,庭长要处理行政事务,极少参与办案,基层院法官办案又各自为战,资源使用效益不高。”福田区法院副院长王德军说,改革后庭长的职务被虚化了,审判长只管安心办案,党务、人事等工作已剥离给了专门的“党政事务协理员”,由原来法院的副调研员等干部担任,“相当于政委”。

  除此之外,审判长还被赋予了相对完整独立的审判权。原则上除了依法应当提请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外,多数案件均由审判长决定,裁判结果不再层层审批,可由审判长直接签发,避免“审”、“判”分离。

  “团队作战”让审判更有效率

  像很多发达地区的法院一样,地处深圳中心城区的福田区法院同样面对“案多人少”的境况。据该院政治处主任戴龙宁介绍,福田区法院连续多年收案超过35000宗。改革一年多来,法院在人员不增加的情况下,结案数比上一年上升了31.21%。

  为何审判效率能够迅速提升?魏巍解释说,与以前相比,我们现在更强调团队协作,立案团队把案件分给审判长后,审判长负责分案,简单案件由普通法官独任审理,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长主审。“我对团队成员非常了解,谁擅长商标权、谁擅长著作权,大家术业有专攻,案件办得非常快。”

  王德军告诉记者,审判团队的另一个优势在于灵活作战。倘若今年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激增,其他团队案件不多刚好人手富余,就可以直接把这个团队的人员调拨过来,提高司法效率,避免忙闲不均。

  同时,“名师带高徒”的团队化运作也锻炼培养了一批青年法官。2013年8月,福田区法院通过公开竞争选任的方式,增选了5名优秀法官为审判长,在青年队伍中形成了激励效应。在魏巍审判团队担任法官助理的冯益说:“我特别渴望成为见习法官,再通过自己的努力逐步晋升。以前法官只能靠行政级别晋升,现在审判长职数不断增加,给年轻人提供了一个出路,让我们可以靠自己的水平能力在专业上走得更远。”

  及时衔接避免半途而废

  本刊记者调研发现,改革并非一帆风顺,在继续探索的道路上面临不少压力和阻力,具体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如何调动法院各层次干警的积极性。谈及改革,一些青年法官充满期盼。但也有部分中层干部、法院领导不愿革自己的命、削自己的权,表面照做,心存怨言。有的庭长向记者坦承:“改革后法院的工作效率是上去了,但自己的生活质量下降了,以前只要升职做庭长就不用办案了,现在负担来了,行政权力没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没有了。”

  如何完善监督制约体系。佛山地区一些基层法官认为,审判权独立运行后,审判者判责自负,虽然避免了行政干预,但对审判权的监督仍然不可或缺,需要通过庭审公开、判决书上网等配套措施增强司法审判的透明度,确保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如何确保上下衔接配套。福田区法院院长胡鹰坦言,目前探索只是在点上进行,在面上推广法官单独序列管理、法官等级与职级待遇对接、司法辅助人员和综合部门人员分类管理等深层次问题,还需上下进一步衔接。尤其是职级待遇问题,基层干警反映突出,但需要相关部门政策支持,更需要顶层设计有所突破。□

(责任编辑:杨淼)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