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知识产权案统一审判尺度 将“三审合一”

2013年07月23日 07:33   来源:大河网   

  新华网河南频道7月23日讯大河网报道:“涉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全部统一由知识产权庭办理,这将改变原来各类案件分属于各个不同业务庭办理的审判方式。”记者从7月22日召开的河南省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问题座谈会上了解到:作为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改革试点法院,今后我省将对所有知识产权案件实行“三审合一”的审判方式。

  省高院民三庭庭长刘冠华介绍:由于知识产权审判的特殊性,不同的审判庭审理存在对知识产权专业问题尺度把握不统一等弊端,不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裁判尺度的统一。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尝试推行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制度,我省法院是最高法院指定开展知识产权“三审合一”试点工作的省份之一。

  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是指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均由法院一个审判业务庭进行审理,对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统一裁判标准有重要意义。

  为做好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的刑事审判工作,省高院昨天专门组织邀请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及郑州、洛阳法检两院,以及专家学者参加了这次会议。参会人员就知识产权“三审合一”试点以来的诸多实务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初步达成了共识,为下一步在全省法院开展“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工作,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奠定了良好基础。 线索提供孙志平

遏制知识产权侵权 河南成立首个知识产权社会法庭

  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26日讯 河南日报报道:(记者谢建晓 实习生王正星)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昨天上午,河南省知识产权社会法庭在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挂牌成立。据悉,这是全国首个专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社会法庭。

  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呈现高发态势。2012年,全省各级知识产权局受理专利侵权和假冒案件354件,涉案金额2300万元,撤柜或销毁假冒专利商品938件(套)。法院审理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也从2010年的1197件上升到2012年的2389件。据省高院调查,在网络、连锁经销、特许加盟等领域还存在很多擅自发布、傍名牌等侵权行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渴望得到司法保护。

  在此背景下,省高院与省知识产权局协商,成立了全国首个知识产权社会法庭,从省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利、商标中介机构推荐的业务骨干,以及发明人中聘请处事公道、调解能力强的人士担任社会法官,调解处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纠纷。

  知识产权社会法庭设在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省高院和郑州中院负责业务指导。

河南新审定34个林木新品种 25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新华网河南频道1月14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 1月12日,记者从省经济林和林木种苗工作站获悉,我省2012年度共审定林木新品种34个,其中25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占总数的73.5%,为历年来最高。

  这些林木新品种包括19个经济林品种和15个用材及观赏树种,其中,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选育的“中宁奇核桃”、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选育的“尖脆枣”、灵宝市园艺局选育的“胭脂红柿”等25个品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比2011年审定的林木新品种“专利”数量增加了37.5%。

  种苗站良种繁育科科长高福玲说,新品种“专利”增多,反映出科研单位在选育林木新品种时,更注重贴近市场需求,将科研、生产和管理相结合。这也与近年来更注重引导企业直接参与良种选育有关。

  据介绍,十几年来,我省共审定林木品种13批,有261个林木品种通过审(认)定。全省林木良种使用率由2000年的38%提高到目前的65%,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然而,我省要实现到2017年完成造林1368.1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1697.3万亩的目标任务,对良种苗木、种子的需求将分别达10亿株、150万公斤,良种种子和苗木的缺口还较大,林木良种生产任务依然繁重。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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