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解除限购 购房不再查询已有房数量

2014年08月11日 19:09   来源:云南信息报   

  8月11日,昆明市召开“加快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合理调控房地产市场”新闻发布会,针对昆明本地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发布会称,“从今日起,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在办理签约、网签以及房屋权属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供居民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这意味着,继长沙、佛山、郑州等城市,昆明也解除了房产限购令。  据本报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切实满足广大群众合理住房需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从即日起,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在办理签约、网签以及房屋权属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供居民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

  同时,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优先解决好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使他们及其家庭在城镇扎根落户”等要求,昆明将鼓励长期到昆务工的外来人员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办理签约、网签以及房屋权属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供一定年限的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附:以下为新闻发布会上的通报内容

  加快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 合理调控房地产市场工作

  (2014年8月11日)

  一、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情况

  昆明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自2004年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及管理工作,启动至今,全市投资520.17亿元,多渠道筹集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54088套。目前,已开工建设244637套,共建成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17354套,1418.20万平方米。

  同时,联合昆明市收入认定中心,简化申请流程,申请审批时间从原来的3个月左右减少到25天,最大限度的方便住房困难群众申请保障房。目前,已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已分配入住129940套,857.60万平方米,解决了近40万住房困难人员的住房问题。今年,还将分配18000套各类保障性住房。届时,大批城镇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将得到解决。

  二、合理调控房地产市场

  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分类住房供应体系要求,昆明市自2004年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目前“低端有保障”的城镇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已初步建立。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要求,为做好城镇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工作,在继续稳步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普通商品房建设,满足不同收入阶层住房需求,完善多元住房分类供应体系,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为切实满足广大群众合理住房需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从即日起,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在办理签约、网签以及房屋权属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供居民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同时,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优先解决好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使他们及其家庭在城镇扎根落户”等要求,鼓励长期到昆明务工的外来人员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办理签约、网签以及房屋权属登记时,不要求提供一定年限的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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