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记者从西宁市相关部门了解到,西宁市进一步规范目标审核工作,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并对部分考核指标权重作了适度调整,适度调低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6大经济指标权重分值,适度提高生态保护类指标的权重分值。
今年,西宁市根据2014年度省对市目标考核体系中指标修改的内容,在充分征求各地、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西宁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了相应调整。其中,在区县指标体系中新增第三产业增加值、争取专项资金占比提高率、地方财政科技投入等9项指标,删除地方财政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增长、水利发展等4项指标。
同时,考虑全省对西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任务量较高的实际,西宁市本着不唯GDP、也不丢GDP的思路,在保持各区县主要经济发展类指标40%权重的前提下,适度调低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6大经济指标权重分值,其中,经济指标权重四区由去年的5分调整至4分,三县由去年的4分调整至3分。在此基础上,还适度提高生态保护类指标的权重分值,其中,四区由5分提高至11分,三县由12分提高至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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