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可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 扬州公积金恢复"商转公"

2014年08月12日 15:06   来源:中国江苏网   邱凌何世春

  中国江苏网8月12日讯 去年,由于资金流动紧张,我市暂停办理部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业务。今年,住房公积金贷款积压现象已基本消除,在资金逐步宽松的情况下,5月20日我市先期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昨日,记者从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支持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市公积金中心再下发通知,对部分政策业务恢复和调整,其中包括商业贷款可转公积金贷款的业务等。

  公贷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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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贷款可转“公贷”了

  减轻购房者利息支出

  2012年底,在扬州一家企业工作的范女士,在购房时因缴存公积金不到6个月,当时她选择了商业贷款购房。2013年6月,当她的公积金缴满一年后,她准备申请公积金贷款,可因从2013年3月28日“商转公”业务暂停,她很苦恼。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从即日起恢复办理“商转公”的业务。

  【解读】

  “本人愿意提出申请,可办理商业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处处长徐建国解释,相比较于商贷,公积金贷款利率低,这能让购房者更好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优惠,减轻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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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时可提父母的公积金

  也可提取子女的公积金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20日,我市先期恢复了“又提又贷”政策。但当时只能提取本人和配偶公积金,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只可在结清贷款时使用。

  而根据昨日下发的《通知》,职工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除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以外,也可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

  徐建国解释,这个直系亲属的概念就是指贷款申请人的父母或者子女。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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