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十一届市委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该计划总体要求,到2016年底,苏州将在行政体制等八个重要领域深化改革创新,推动苏州经济发展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未来三年,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与民生相关的内容有哪些?我市下一步将如何推进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改革?颇受市民关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什么具体内容?昨天,中共苏州市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市编办、市经信委、市物价局等部门负责人对《三年行动计划》中涉及的一系列政策进行了解读。
削减创业、民生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
多年来,政府管理习惯“大而全”,什么都要管,但又往往管不到位。市编办负责人在昨天会上举了个例子:2013年某政协委员绘制行政审批的“万里长征图”显示,一个投资项目从立项到审批,要经20个厅局、50个处室、100个流程环节、盖108个章,需799个工作日。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对此,市编办负责人表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简政放权的“当头炮”,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和抓手。我市从2001年开始到2012年,先后经过六轮改革,共削减1230项审批项目。去年年底,苏州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开展新一轮梳理,锁定300多项行政许可事项。今年7月已由市政府发文取消、下放45项审批事项。苏州将在年底前继续削减一批事项,重点是与投资、创业、就业、民生等密切相关的领域,并出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
在此基础上,今年苏州还将梳理本级政府的所有行政权力,向社会公布政府权力清单,规范权力的名称、告知权力来源的依据、行使权力的流程,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通过这些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解决“七八个部门管不好一桌饭”问题
市场监管直接关系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我们去外面吃饭,一道菜,加工生产时是质监部门管,市场上是工商部门管,饭桌上是卫生部门管,各部门都要管,相互脱节很厉害。这轮政府机构改革,重点之一就是要解决好这个问题。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即将开展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对此,市编办负责人在会上表示,首当其冲的便是对市场监管体系的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中央决定将工商、质监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市编办负责人表示,苏州今年要做好这两个部门“下放”到地方的承接工作。通过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综合执法,解决类似“七八个部门管不好一桌饭”这样的问题。其次,今年苏州还将整合卫生、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等职能,通过优化机构设置,推动人员编制下沉,切实加强基层和一线的监管力量,力求使那些涉及千家万户民生问题的职能落实到位。
简政放权之后,许多事项不需要审批了,但是不审批不等于不需要管理。对于这些事项如何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编办负责人表示,政府有关部门将建立协同监管、随机抽查、责任追溯、经营者异常名录、黑名单等制度和机制加强监管,保障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让信用记录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广泛应用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过三年努力,基本实现信用信息大平台互联互通相对完善,各类信用信息全面覆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建设趋于完备,信用服务行业和市场蓬勃发展。
市经信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着重从以下方面来推动:
——建设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我市2013年4月启动软硬件系统建设以来,目前已完成纵向条线和横向部门的数据对接和互通交换。清洗入库企业信用信息1330余万条,覆盖36万多工商户、56万多纳税户。自然人信用信息库依托公安“人口基础数据库”完成框架开发,覆盖1300万人口,含35类4400余万条数据。“诚信苏州”网上线运行,访问量突破了10万。苏州信用体系的基础设施已初步成型。
——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通过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各领域广泛应用,使诚实守信者得到激励,让违法失信者受到约束。最近,市经信委联合市政府法制办,起草了《苏州市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苏州市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苏州市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已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期满,待政府审核批准后将发布实施。
完善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三年行动计划》将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举措,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居民生活用天然气、自来水阶梯式价格政策。而我市下一步如何推进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改革?
对此,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对照国家有关价格改革的要求,我市现行政策在阶梯用量和阶梯价格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市物价局将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时序进度,抓紧调整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且操作性强的居民阶梯水价、气价实施方案。
阶梯水价、气价制度,是将用量划分为若干阶梯,实行不同的价格。用量越大,超过基本需求的部分,价格越高。这项制度是在保障绝大多数居民生活用水、用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引导居民合理用水、用气。与传统的单一价格相比,阶梯水价、气价可以更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有利于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有利于促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事实上,从2007年9月起,我市首先在市区范围内对由苏州市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一户一表用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2009年12月又调整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标准,并要求各区在具备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的条件下,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政策。从2014年1月起,市区实行了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政策。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对建立完善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提出了指导意见。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表示,苏州将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时序进度,抓紧调整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且操作性强的居民阶梯水价、气价实施方案。同时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做好低收入家庭保障工作,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水价、气价制度而降低。
新闻链接:
【主要目标】到2016年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三化一机制”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市场化程度全面提升,国际化进程大大加快,法治化保障不断完善,有效发挥市场与政府作用的协同机制初具雏形。
【主要任务】今后三年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八大类改革55项措施。八大类分别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现代金融改革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国企(国资)民企改革和深化现代市场体系改革。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