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已进入密集招标阶段。本周将有三省市启动地方债“自发自还”。分别是:北京市将于8月21日发行10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青岛市宣布,8月19日开始发行总额为25亿元的固息地方债;而总额为137亿元的浙江省自发自还地方债也将于8月19日招标。与此同时,山东、江苏、广东、江西和宁夏陆续完成了地方债自发自还招标项目。
“从目前情况来看,自发自还的地方债在推进过程中,距离市场化定价还有一段距离。”宏源证券分析师陈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债试点自发自还,意味着地方政府不仅要自发债券,同时还要自付本金和利息,也将反映出各地债券风险和发展水平差距。不过,从目前各地陆续完成的地方债自发自还招标的结果看,地方债利率仅比国债利率高出少许,显示有某些非市场因素起了比较大的作用。
“债券发行利率是否合理,主要看是否采取了公开透明的市场化发行方式,而不是简单地看利率水平的高低。”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分析称,目前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进展总体平稳,率先试点的三地都是国内财力雄厚大省,招标利率越低越说明市场对发行主体有信心。
不过,地方债自发自还模式规范化不能急于求成。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邓淑莲表示,通过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方式,其公开性和透明性就得以保障,而且这种地方的融资行为也能很大程度上满足自己的需求,而不仅仅是依靠中央的财政拨款,这在中央不清楚地方真实需求时会非常有效,可以说是一种兼具灵活性和效率的方式。
财政部公告显示,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包括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10个省区市。在4000亿元地方债发行规模内,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总规模为1092亿元。
在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启动之时,我国首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也随之发布。记者查询中国债务信息网发现,目前已发行或披露发行文件的广东、山东、江苏、江西、宁夏、青岛以及浙江等七地自发自还地方债,均获得了最高的AAA评级。
专家表示,今年是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首年,这一新生事物还处在试点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如有些地方政府尚未披露资产状况等信息、机构投资者在投标过程中会考虑与当地政府合作等因素,信用评级特别是给政府评级在我国更是刚起步,需要一个不断积累经验逐步探索的过程。
“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已经启动,下一步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还将继续扩大。”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不久前表示,同时要做好两项基础性工作:一是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即政府的“资产负债表”,向社会公开政府家底;二是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探索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倒逼政府珍惜自己的信誉,自觉规范举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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