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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牵动人心,如何让老百姓有一个青山绿水的环境?8月24日晚,由南宁市委、市政府主办的“向人民承诺”第九期电视问政开播。本期问政关注的问题是环境整治,在问政现场,噪音扰民,水污染屡禁不止的问题拷问监管部门执法力度,相关部门承诺,将会加大执法力度,把监管落到实处。市民们期待,相关部门给出的承诺能够兑现,而且需要长期兑现下去。
【噪音污染】
环保部门没有杀威棒?
问政 投诉收效不大
韦女士今年5月入住西乡塘区北湖北路荣和摩客小区,从搬进新房之日起,隔壁原南宁民族高等专业学校内的工地长期深夜施工的噪音干扰就让她寝食难安。
青秀区枫林路凤岭春天小区的江先生也受噪音困扰。他说,今年春节之后,他家隔壁一家房地产开发工地的夜间施工就基本没有停歇过。
让他们郁闷的是,向环保部门投诉之后却收效甚微。韦女士说:“我们6月份向环保局投诉,过了一两个星期环保部门就答复说,已经约谈了那一边(施工方),让他们整改了。可他们还是老样子啊。 ”
环保部门有关数据显示,今年年初至今,通过“12369”投诉噪音扰民的有8331条,有效投诉有5000多条,其中有8成施工单位被处罚过。另一组数据来自市长热线,今年噪音扰民的热线有2000多条。这两组数据说明噪音扰民有被处罚,但是仍有屡罚屡犯的现象。
承诺 加大处罚力度
南宁市环保局局长韦好鹏分析认为,监管不到位主要有两个原因造成:一是监察队伍人数比较少;二是目前适用于建筑行业监管的《南宁市噪音污染防治条例》处罚的额度比较低。目前处罚的标准是对违法产生噪音的施工单位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
如何杜绝噪音扰民?韦好鹏承诺:“我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寻找到一个好的解决办法。目前我们的团队也在着力就这个问题做研究、做调研。第一,要对第一线的监管人员队伍增加力量,强化监管。第二,要对我们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点评 环保部门没使出“核武器”
政风行风评议员谢金甫(广西党校老师):听了韦局长的解释,我认为您手中是有“核武器”的,但是您还没有用。您依据的是南宁市噪音防治的条例,但是您手中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据我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要同步进行设计施工,只有在环境保护设施经你们审核验收通过了才能开工。同时第36条规定,如果这些环保设施没有能够起到作用,不符合相应要求,作为环境保护部门首先责令他部分停产,这就是一个“核武器”,而不是罚款。停产之后还可处以罚款。你的处罚还可以再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0条,如果当事人不服,而且在有效的行政复议期间没有复议或者没有得到复议支持,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把这些“核武器”用好了,真正处罚了几家企业,我相信就不会像现在一样到处做“消防队员”了。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