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消防取消6项审批条件

2014年08月25日 11:11   来源:广西日报   

  近期,广西消防总队调查发现一些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借消防部门名义,强制要求建设单位开展电气消防检测,造成不良影响。8月22日,消防总队下发文件,进一步规范检测服务行为。当天,南宁市消防支队决定即日起取消6项审批前置条件。

  按照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安装的自动消防系统和电器产品等,应当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建设单位依法申请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者被抽查时,应当向消防部门提交检测报告。检验或抽查结果不合格的,工程将无法通过验收。不过,广西消防总队近期发现一些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借消防部门名义,强制要求建设单位开展电气消防检测,造成不良影响。

  8月22日,该总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检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检测服务行为:各级消防部门严禁将电气检测作为消防验收等执法行为的必要前提,严禁强制性指派检测企业到建设单位进行电气消防检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不得违规设置条件,强制建设单位开展电气消防检测,不得在新建项目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中涉及电气消防检测内容,不得违规出具虚假、失实的检测报告;各级消防部门依法对违反消防技术服务法律规定和执业准则的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22日,南宁市消防支队下发《关于消防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公告》,即日起取消六项消防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外墙保温材料见证取样检验;不属于消防产品及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范围和对象的场所;单位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协会入会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南宁市消防支队表示,希望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发现上述问题,积极举报。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025025。

  在消防执法服务方面,南宁消防承诺将在行政审批、项目审验、窗口办理、政务信息、消防中介管理等执法服务方面更加高效优质,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时限缩短为15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缩短10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时限缩短为8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缩短12个工作日等。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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