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布第一批重要及一般饮用水水源地名录104处

2014年08月25日 13:56   来源:西宁晚报   

  ●三水源地列为全国重要水源地●我市水源地均列入重要水源地●我省对饮用水水源地实行分级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水源地的保护和监管,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近日省水利厅公布了青海省第一批重要及一般饮用水水源地名录,西宁市北川地下水水源地(包括北川塔尔水源地、北川石家庄水源地)、北川黑泉水库水源地、格尔木市的格尔木河冲洪积扇水源地在全国重要水源地之列。

  104处水源地列入名录

  列入第一批名录中的饮用水水源地为全省所有建制市和县级政府所在城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供水人口大于1万人的农村人饮水源地,共有104处,包括全国重要水源地3处,26处青海重要水源地和75处一般饮用水水源地。

  本市水源地均列重要级

  目前,为西宁市区供水的最主要水源地——西宁市北川地下水水源地(包括北川塔尔水源地、北川石家庄水源地)和北川黑泉水库水源地列入全国重要水源地,同时,另外几个主要水源地西纳川丹麻寺水源地、西川多巴水源地、南川杜家庄水源地、南川徐家寨水源地、南川新安庄(备用)水源地均被列入青海重要水源地。同时,被列入青海重要水源地的还有德令哈市东山城市供水水源地、玉树市扎西科河郭青村水源地等。

  水源地实行分级管理

  我省对名录中的饮用水水源地实行分级管理,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水源地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列入青海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由市(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列入青海省一般饮用水水源地的,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水源地所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供水安全,健全水源地安全监控体系和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日常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应对措施,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水污染时间应急预案,提高应对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让水源保护得到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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