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116万买房过户当天即被查封

2014年08月26日 10:16   来源:当代生活报   

  到底这是咋回事?

  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当天,房子就被法院查封冻结

  他花116万买的房差点就没了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王斯 通讯员 陈胜贵

  核心提示

  “吴某购买该房支付了全额价款,属于善意取得,本院不应继续对该房查封,中止执行。”8月25日上午,当法官宣布这个裁决决定时,南宁横县男子吴某悬了8个月的心终于放下了。

  去年10月底,吴某花费116万元,从韦某夫妇手中购买了南宁市青秀区一套房产。就在吴某与韦某夫妇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当天,该套房产因涉及债务纠纷,同时被良庆区法院查封。

  吴某到底是善意买房,还是韦某夫妇与其恶意串通,通过“假”买房转移财产?昨日,良庆区法院专门举行了执行异议听证会。

  真巧

  房产过户与法院查封在同一天

  “明明花了116万元买东西,可那东西却可能不是你的,没人能体会这种感觉……”吴某摇着头叹息道。

  吴某买房究竟有啥遭遇?事情从去年10月说起。去年10月,吴某通过房产中介公司,看中了韦某夫妇位于凤岭南的一套房产。当年10月底,双方就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吴某以总价116万元购买该房。因为该房在银行有抵押按揭,吴某支付了50万元按揭款后,获得解押。随后,吴某拿到了房门钥匙,并对该房进行装修。

  2013年12月5日,吴某在支付完全部房款后,与韦某夫妇一起到南宁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当天下午,该中心受理了他们的业务。可到了当天下午下班时间,吴某和韦某夫妇接到了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表示该房产已被良庆区法院予以查封,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几小时前还受理了他们的过户业务,几小时后就被告知房屋被查封,这让吴某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原来,2012年9月前,韦某夫妇向文某借款200多万元,却只归还了195万元。2013年11月,文某到良庆区法院起诉韦某夫妇,并要求对韦某夫妇位于凤岭南的房产进行诉前财产保全。2013年12月4日,良庆区法院裁定,查封韦某夫妇的该套房产。

  2013年12月5日,也就是吴某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的当天,良庆区法院也对该房产予以查封。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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