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布中小学收费标准 中学学费最高每期1419元

2014年08月26日 09:50   来源:潇湘晨报   

  9月1日是全市中小学开学的日子,对于孩子们来说开学第一件事就是领新书,对于家长们开学第一件事是为孩子交学费。8月25日,长沙市2014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公布,省级示范性中学高一年级收费每学期1419元,为所有年级学费中最高。

  市城乡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实行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在长沙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即: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免除学费。

  示范性高中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10%。记者沈颢

  [相关费用]

  择校费: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择校生取消学费项目,择校费标准统一规范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按规定收取代收费。择校生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和“限钱数”的政策。

  校服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城镇学校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具备资质生产校服的厂家购买校服。城市小学校服,每套不超过60元;中学校服,每套不超过70元。

  住宿费:取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向住校学生收取的住宿费。城市中小学教育阶段住宿费每生每期不超过300元。

  借读费:取消原向学生收取的借读费收费项目。

  [监督举报]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记者沈颢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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