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命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愿捐献器官

2014年08月26日 14:30   来源:中安在线   

  12月20日上午7:45,安徽医科大学生命科学学院09级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生谈某,在学校图书馆6楼自习室被斧头砍死。据悉,砍人者胡某某,男,23岁,宿州泗县人,该校第一临床学院一总支08级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砍人后第一时间被该校图书馆工作人员和学生控制,随后被警方带走,详细案情尚在调查中。

  据从图书馆出来的同学介绍,案发是在图书馆6楼自习室,案发当时,被砍的同学正在上自习,行凶者要求他给其让位,但该同学不愿意,随后发生冲突,行凶者拿出斧头砍向男同学,致其死亡。

  据当时在图书馆上自习的学生介绍,一名男生手持斧头砍向另一名男生的脖子,被砍者当场死亡。  据图书馆保安介绍,砍人者疑用消防斧行凶。而据砍人者胡某某所在的4号楼宿舍同学介绍,他学习十分用功,平时很少见到他,而且为人较为谦和。也有传闻称:砍人者曾跟踪过被砍者的女同学,女同学就找了被砍者,去跟砍人者沟通,二人在事发前有过接触。砍人者或因此而怀恨在心,当天拿消防斧行凶

 

戴着手铐的胡恒江与亲人最后告别

 

会见只有10分钟,法警严格按照规定,在不停看表

 

法官宣读完裁定书后,胡恒江瘫坐在椅子上

  新闻回顾:安徽医科大学学生疑因感情纠葛持斧砍死学弟

  “爸爸,我再也不生你的气了。”8月19日上午10时5分,在会见室内,2012年安徽医科大学图书馆命案被告人胡恒江给父亲留下了最后一句话。4个小时25分钟之后,他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如果当初他没有举起斧子,他的人生轨迹应该是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

  【会面】

  叮嘱姐姐妹妹照顾好父母

  8月19日上午9时30分,胡恒江被民警从看守所押至审讯室。 5分钟后,法官向胡恒江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裁定书核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胡恒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胡恒江顺从地在裁定书上按下手印,随即瘫坐在审讯椅上,一脸苍白,左手捏着盖有最高人民法院鲜红大印的刑事裁定书,右手捂着额头。

  9时55分,已有一年多没有见到胡恒江的父母和姐姐妹妹,在会见室内再次见到了胡恒江。此时胡恒江情绪较为平稳,不断询问父母的身体情况,也反复叮嘱姐姐和妹妹,以后自己不在了,要好好照顾爸爸妈妈。

  【遗愿】

  捐献器官骨灰撒到大海

  会见快要结束时,在姐姐的询问下,胡恒江提出了死后的两个遗愿:一是捐献眼角膜和其他身体器官,二是由于他自己很喜欢大海,希望能将骨灰撒到大海。面对情绪激动的父亲,胡恒江通过对讲电话劝说他要保重身体,并说:“爸爸,我再也不生你的气了! ”这也是他对家人说的最后一句话。

  10时5分,会见时间到。法警将胡恒江押走,胡恒江不断回头寻找自己的亲人。当日下午2时30分,胡恒江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新闻附件

  “安医大命案”始末

  2012年下半年,胡恒江与受害人因追求女生发生矛盾,因此怀恨在心。 2012年11月30日,胡恒江通过淘宝网购买了一把斧头,12月20日上午8时,他在图书馆自修室用斧头连击受害人数次,致其当场死亡,随后自己拨打了报警电话。

  2013年年底,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鉴于胡恒江有自首情节,当庭亦认罪、悔罪,因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恒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审判决后,合肥市检察院认为一审量刑明显不当,省检察院也支持合肥市检察院的抗诉。

  2014年3月,安徽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恒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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